為維護廣大會員和商會的利益,加強財務管理,合理使用商會會費,保證山西省湖南商會(以下簡稱本商會)工作的正常進行和日常工作費用開支,根據《山西省湖南商會章程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》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法》的有關財務管理規定,依據取之于會員,用之于會員的原則,結合本商會的實際情況,制定本規定: